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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课 时:120学时        上课时段:周末制、业余制

任课老师: 同济、清华等大学及行业协会建筑专业知名专家教授
适合对象:请见详细页面
考核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亚太房地产协会
颁发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认证
使用教材: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报名地点:上海分校

班级类别 特别说明 教材资料费 价格 报名

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颁证单位

1、国家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原人事部)
2、优秀学员可免费申请亚太房地产协会(ASIA PACIF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
3、学员可申请亚太房地产协会(ASIA PACIF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个人会员

课程介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发展领域

房地产行业估价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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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2、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3、考试报名相关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考试培训流程:培训报名(学尔森)→考试网上报名(可由学校统一代报)→报名现场确认(可由学校统一代报)→准考证下载(可由学校统一代报)→考试
(3)考试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 "网上报名"栏目。
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4、培训报名材料
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5、特别说明
(1)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1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6、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2)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