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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继续教育

课 时:120学时        上课时段:周末制、业余制

任课老师:同济、清华等大学及行业协会建筑专业知名专家教授
授适合对象:注册已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二级建造师;正常延续注册的、新增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等。
考核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颁发证书: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者发放由国家住建部统一印制的《重庆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使用教材:电话咨询
报名地点:上海分校

班级类别 特别说明 教材资料费 价格 报名

报考条件

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的规定,下列二级建造师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注册已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二级建造师;
2、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
3、所有逾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颁证单位

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者发放由国家住建部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课程介绍

1、课程结构与学时安排
遵循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
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实行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面授课60学时,自学课60学时。
2、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3、授课内容
(1)初始注册以建筑工程专业为例的课程内容;
(2)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专业与建筑工程专业课程类似。
(3)增项专业的课程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为例,其他专业与此类似)面授课程为上表单元1、2、3、11的课程,自学30学时,撰写自学课程报告。

发展领域

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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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测试及继续教育成绩评定
(1)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培训单位必须确保教学质量,并负责记录学习情况,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的规定。成绩评定本市采取考试和提交自学课程报告的方法,学员必须修满60个学时的面授课程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书面试卷考核结束后,二周内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结业小结材料(内容可以是对培训教材的学习体会,也可是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的案例研究,或是对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的分析和认识),成绩评定可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不及格的视为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综合成绩不合格。
(2)严格学员考勤制度,培训期间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评为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
(3)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的条件:学习测试及格、考勤合格、培训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自学课程报告及格。
2、报名材料
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持下载打印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电话咨询)及6张(1寸4张和2寸2张)免冠照片,办理报名手续并交费,同时领取发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