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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培训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上课地点:新街口 胜太路 黄金海岸
    上课时间: (具体辅导时间请致电了解)
    课时:
    原价: 优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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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简章

    证书含金量:五星

    职   责:可以依法进行鉴证业务。

    能   力:有权出具鉴证报告。

    发展方向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事业单位财务、投行分析师 。

    辅导书目百创教育会计教研中心编写丛书。

    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
    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
    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备注: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
    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
    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
    在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报名方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
      境外考生(即欧洲考区)专业阶段报名时间一般为3——8月份。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及综合阶段具体报名时间:

      境内考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月-4月26日 
      境外考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或5月6日至15日 

    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确定。

      3.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及考试方式

    ◎ 境内考生(即内地、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考试阶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0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3年10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9月28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 欧洲考区(以下时间均为比利时当地时间人)
    考试阶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1月15日 上午09:00—11:30 《审计》
    下午14:00—16:30 《财务成本管理》
    2013年11月16日 上午09:00—11:00 《经济法》
    下午14:00—17:00 《会计》
    2013年11月17日 上午09:00—11: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4:00—16:0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11月17日 上午09:00—12: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成绩管理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合格标准: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管理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综合阶段考试合格证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全科合格证管理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内,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财政部考委员颁发全科合格证书。取得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应持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凭证向参加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 
      全科合格证上的发放日期为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 
      地方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

    注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百创教育培训中心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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