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出纳业务
一、现金的概念
会计范畴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办理现金出纳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现金收入支付、现金的送存、备用金的管理等。
二、现金收入业务的基本规定
现金收入业务的办理,是指出纳在办理现金收入过程中的处理步骤和规则。
(一)现金收入管理的基本规定
1.现金来源必须合理合法
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
3.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各单位收入的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也应将超过限额的部分送存银行。
4.收入现金必须坚持先收款后开收据。
二、现金支出业务的基本规定
明确现金支付的范围,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除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三、现金收、付业务中的原则
现金的收付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受理收付业务时,要审核收付款的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收付的手续是否完备。
2.当面清点现金,双方确认无误,做到收付两清。
3.现金收付业务完成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 “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
4.根据收付款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5.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四、现金送存业务的办理
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都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五、备用金管理
这里的备用金是指企业财会部门事先预付给各部门的,用于各部门备用的一笔款项,一般用作零星开支、零星采购、售货找零或差旅费等。
1.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应填制“备用金借款单”。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有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人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
(2)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3)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票据。
会计范畴的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办理现金出纳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现金收入支付、现金的送存、备用金的管理等。
二、现金收入业务的基本规定
现金收入业务的办理,是指出纳在办理现金收入过程中的处理步骤和规则。
(一)现金收入管理的基本规定
1.现金来源必须合理合法
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
3.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各单位收入的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也应将超过限额的部分送存银行。
4.收入现金必须坚持先收款后开收据。
二、现金支出业务的基本规定
明确现金支付的范围,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除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三、现金收、付业务中的原则
现金的收付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受理收付业务时,要审核收付款的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准确,收付的手续是否完备。
2.当面清点现金,双方确认无误,做到收付两清。
3.现金收付业务完成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 “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
4.根据收付款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5.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四、现金送存业务的办理
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都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五、备用金管理
这里的备用金是指企业财会部门事先预付给各部门的,用于各部门备用的一笔款项,一般用作零星开支、零星采购、售货找零或差旅费等。
1.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应填制“备用金借款单”。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有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人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
(2)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3)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票据。